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和成员承担的责任(拓展: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)
一、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和成员承担的责任
1、不可以是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;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;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
2、合作社理事长(法人)行使下列职权:(一)主持成员大会,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;(二)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;(三)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、财务会计人员
3、啊!,合作社法中有规定,合作社可以设置监事会,如数不足?的人的可以设置执行监事一人就可以,具体可参看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2007
4、根据 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规定,成员对合作社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,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,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。
5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法人资格,因此其成员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,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就不需要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了,这与股东对有限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是
二、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
1、山东颁布了《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》,条例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措施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。
2、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:1.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。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,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。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,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。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,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。
3、农民种养专业合作社,执照齐全,国家的补贴:1、购机优惠2012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5亿元,约30%用于支持合作社购置农机装备。
4、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专门设了“扶持政策”一章,就产业政策、财政扶持、税收优惠等问题作出专门规定。
5、一、实施示范社建设1122工程,争取每个乡镇培育1个以上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,每个县培育10个以上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,每个地级以上市培育20个以上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,省培育200个以上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。